本市学校幼儿园周边将设“禁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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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6:04 新民晚报 |
本报讯 (记者 陆梓华特约通讯员王辛)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本市新出台《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建设标准(试行)》。从今年9月1日起,本市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周边将设治安、消防、交通、市容、文化等各类“禁区”。 学校内——不得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或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 学校门口30米内——不得设立倒粪站及垃圾站; 校门周边50米内——无乱设摊、乱堆物等影响市容环境现象; 与学校围墙直线距离50米内——不得放置汽车加油(气)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 与学校围墙直线距离50米内——不得放置液化石油气罐; 学校周边500米内——不得新建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场所和公共停车场; 新建学校门口及周边1000米内——未经批准不得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与此同时,良好的“软环境”也在建设之中。根据新的标准,今后,各校校外治安辅导员每月必须至少到校园辅导两次;上学、放学时段,交通复杂路段中小学主要出入口必须由教师、交警或交通协管员联合组织学生护导队;各校校车每年必须年检2次,凡交通违纪满12分或曾发生重死亡事故负全责的驾驶员不准驾驶校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