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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节电”应更注重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6:07 金羊网-新快报

  孟桢尧

  从本月起,广州地区的党政军机关将接受节电检查,如果不执行“节电令”,检查之后又不整改,这样的违规单位有可能面临停掉电梯等处罚。同时,全市宾馆、酒楼、商场也在本月起接受节电检查,不执行“节电令”、不避峰的将被限电。(据《信息时报》)

  通过严查来促进节电,严惩不执行“节电令”的单位,迫使“头”们率先节电,进而树立一个节电的典型,推动整个社会的“节电进程”,这的确是一件好事。但“严查节电”并不是目的,只有把“服务节电”的工作做好,才有助于节电。

  实际上,这样的“严查节电”也有弊端。比如,硬性规定的节电20%、30%这样的指标真就符合每个单位的实际情况吗?如果节电都不影响各单位的正常运作,那谁又会违背节能这样的历史潮流呢?再者,不节电就被停电,这在法律上也没有依据可循,很容易让用电单位产生抵触情绪,反而不利于节电。

  笔者认为,与其检查硬性的节电指标,还不如去指导如何节电。三电办应该制定出一个节电的《细则》来,为各单位节电提供更多可操作性的依据。像浙江省那样,在全省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公布节电技术、产品导向目录及主要耗电产品的指标。三电办应该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服务上,只有让节电变得更加容易了,用电单位才会真正去节电。

  所以笔者建议,三电办应该让这次“检查”之行成为“指导节电工作”之行。作为政府部门,三电办更应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和公共服务意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树立服务行政的理念,构建服务行政法的法律体系。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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