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三企业不履行法定义务被加处罚款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7:31 国际在线 |
国际在线消息(驻珠海记者李源):珠海市三家企业因无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市劳动保障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置之不理,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缴纳行政罚款,又不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市劳动保障局已于近日向法院提出对上述3个单位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申请。 据了解,湛江市建筑工程公司珠海公司、珠海市舒丽玛温控卫浴设备有限公司和珠海 市凤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为分别存在未按劳动监察指令的期限支付欠薪、不按《劳动监察调阅资料通知书》要求提供有关资料、非法招用工等违法行为,分别被市劳动保障部门处以20000元、8000元、10000元的罚款。同时,因以上三家企业逾期未缴纳行政罚款,依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市劳动保障部门对其分别加处罚款67800元、43440元、63000元,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珠海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用人单位应自觉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同时要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及时缴纳罚款,若对行政处罚决定事项不服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避免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来源:国际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