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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拐卖儿童主犯一审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7:37 海峡都市报

  N魏柳菁

  本报讯近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对一起特大跨国拐卖儿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主犯柯建新死刑,没收个人财产,被告人颜秀传、柯江龙等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11年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至2002年,主犯柯建新伙同其妻(另案处理),与其在新加坡的堂兄柯丰庆共同预谋,由其堂兄在新加坡寻找买家,柯则在安溪自己或指使颜某物色儿童,将孩子照片等资料寄去新加坡,买家满意后,再与孩子家人办理送养协议书,将孩子送出国。对来历不明的儿童,柯建新又通过申办探亲,骗取旅游护照,先后将38名儿童(其中3名因身体原因被退回)卖到了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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