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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的士”月利润仅26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12:15 兰州晨报

  收费项目多“的哥”负担重 物价部门建议降低或者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费

  油价上涨,每辆出租车月均增加支出300-500元,保险费每月需支付费用达748.95元,收费项目繁多、标准偏高,出租车司机各项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日前,物价部门对兰州市出租车辆的经营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分析其收入现状时发现(以桑塔纳车型月经营情况为例),出租车从业人员劳动强度、职业风险较大,但收入普遍较低。为此,有关部
门建议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出租汽车客运企业的价格(收费)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大幅降低或者取消政府收取的经营权有偿使用费。

  从业人员约1.5万人据调查,兰州市目前从事城市客运出租有资质的出租汽车公司有26家,从业人员约1.5万人,共有出租汽车6538辆。其中“两权归企”(经营权、产权归企业)经营的车辆为3433辆;股份制(90%产权归司机,10%产权归企业)经营的车辆为800辆;挂靠经营(产权归司机,经营权归企业)的车辆为2305辆。出租汽车企业对政府选定投放市场的出租车辆,每辆向政府缴纳有偿使用费5.4万元(10年期限),每辆支付车购款10.5万元及附加费,取得经营权和产权。出租汽车司机向客运企业每辆缴纳押金6万元(5年后退还),每月每辆按车型缴纳承包租金后运营。其中桑塔纳、捷达、富康,月承包租金为4500元,红旗车为4700元,夏利4300元。

  出租汽车企业用于支付有偿使用费、车购款及附加费的约18万元全部来自银行贷款。

  每车月营业额9700元出租汽车司机每天(白夜双班)平均运营时间为22小时(除去吃饭、加油和交接班时间)。

  其中:白班运营11小时,平均收入250元,油料费90元;夜班运营11小时,平均收入140元。

  按平均每辆出租汽车每月实际运行天数22白天加30个晚上测算,每辆车每月营业收入总额为9700元左右。

  夜班月收入仅500元白班驾驶员(车主)月平均收入为5500元左右,另加夜班包租费用2100元,车主月收入总额为7600元。

  在上缴每月的承包租金,扣除油料费、维修费(不含大修)、停车费等费用后,月纯收入为860元左右。

  夜班驾驶员月营运收入为3600元,除去油料费、车辆包租费后,月纯收入为500元左右。

  每辆车每月白班和夜班纯收入合计1160元。

  经营期按10年(5年时报废一次)计算,单车租金120个月共432000元;经营成本每月4239.18元,10年共508701.6元;10年利润为31298.4元,单车年利润为3129.84元,月利润为260.82元。

  油价不断上涨加重负担年初以来油价由去年的3.64元/公升左右,一季度涨至3.92元/公升。

  5月份略有降低,也达到了3.72元/公升,截至目前,油价呈不断上涨趋势。

  出租汽车平均月经营成本增加额为300-500元,油价上涨造成的负担较重,驾驶员要求降低月承包租金的呼声较高。经营者希望政府采取核减月承包租金、有偿使用费等费用的方式进行合理解决。

  各种收费项目繁多收费项目繁多标准偏高,存在重复收费、乱收费问题。国家和省上已明文取消的不合理收费项目,仍在继续收取。如客运管理费、运输管理费等。公安和交通部门的车辆性能检测、培训等存在重复检测、重复收费的情况。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月承包租金、道路建设费、养路费等费用性质内涵不清,相互交叉重叠,加重了经营者的负担。

  保险费种类多标准高出租车辆的保险费种类多标准高。出租客运企业运营车辆,要向保险公司投保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破碎险、车上责任险、无过失险、不计免赔险等7个险种,仅保险费一项每月需支付费用达748.95元。

  6538辆车年交保险费5800多万元。

  另外,市道路运输协会每月还要收取50元的旅客身体伤害赔偿责任保障金,仅此一项年收费额达390万元,但实际赔付标准和赔付额又低又少。

  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出租客运企业与司机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没有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等费用。司机在形式上是车行的员工,但各项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服务质量得不到提高,安全责任很难落实到位。

  出租车减负势在必行鉴于出租汽车行业的特殊性和重要性,物价部门建议应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出租汽车客运企业的价格(收费)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从而保障出租汽车客运企业的合理盈利和从业人员的合理收入。除此之外,还应该大幅降低或者取消政府收取的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整顿规范有关单位向出租汽车客运企业收取的费用,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合并内容相似的收费项目,规范月承包租金的价格构成,合理确定月承包租金标准。

  本报记者于青元(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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