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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通报 66人中毒的榆林5·1食物事故调查结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16:00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驻陕西记者雷恺):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今天(12日)向社会通报造成66人中毒的榆林“5·1”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对24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示训诫、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调离工作岗位等处分。

  今年5月1日,驻榆林榆阳区长庆石油勘探局建设工程总公司七分公司二工区所属两个食堂,因聚餐引发了两起事食物中毒事故,共造成66人中毒,经过全力抢救,中毒人员于5月

6日全部痊愈出院,没有一人死亡。

  经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调查组调查,这是发生在同一单位、同一时间、两个食堂因食用被沙门氏菌污染食品所引发的两起群体中毒事故。造成这两起事食物中毒事故的原因主要是,长庆石油勘探局建设工程总公司七分公司二工区所属两个食堂都没有凉菜间,不具备凉菜加工条件,同时存在着食品储藏不当和加工过程中交叉污染等问题。

  调查还发现:长庆石油勘探局建设工程总公司七分公司饮食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榆林市和榆阳区政府相关部门在事故报告方面存在延报问题;榆林市卫生监督所没有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工作不到位;榆林市工商局榆阳分局工作不认真、办事程序不严谨、对市场监管不到位;榆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榆阳分局对熟肉加工缺乏监管;榆林市榆阳区卫生监督所未能正确履行职责。(来源: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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