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劫色不成转劫财 涉嫌两罪判八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09:41 检察日报

  刑满释放不思悔改,强奸女青年不成顺手牵羊抢走手机的路胜利,经河南省尉氏县检察院提起公诉,8月5日被法庭一审以强奸罪(未遂)、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2000元。

  1月16日晚9时许,33岁的尉氏县大营乡农民路胜利沿公路骑自行车回家时,发现女青年冯某独自一人骑自行车,顿生歹念,马上从后面追上冯某,将其推倒在路边沟内想实施强

奸,遭到冯某的强烈反抗。路胜利强奸未得逞,便顺手将冯某衣袋里的手机抢走后逃之夭夭。3月17日,他被公安机关抓获。(宋永安)

  作者:宋永

  (来源:检察日报)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