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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子女增发保障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09:45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琦实习生乔莎莎谷雨)全国政协“保障困难群体合法权益”调研组昨日来到我市进行专题调研,市委常委、副市长信长星介绍说,今年我市将采取系列措施,保障困难群体合法权益,让他们得到实惠,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从10月1日起,我市对就学的城市低保对象子女实施分类施保,对低保对象在高中和大学就读的学生增发保障金,其中,高中生每人每月增加20元保障金,大学生每人每月增加3

0元保障金。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于近期全面实施,根据前期摸底情况,全市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为18.5万人,初步测算,城六区人均年补差约200元,7个郊区县人均年补差150元,目前这项工作已进入个人申报、乡村调查核实阶段。

  今年我市扩展教育资助范围,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通过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通过中考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高中生(含中专和技校),都可受到资助。资助标准:大学本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专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元;高中生(含中专和技校)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元。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今年秋季,我市将对163683名农村贫困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免教科书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在保障困难残疾人合法权益方面,全市正在开展两项行动,一是“残疾人创业行动”:扶助人数200名,每人资助开办经费1000元,市和区(县)按不同比例分担,扶助总额为20万元。二是购买岗位:选择250~300个社区,公开选聘,择优选用有工作能力的残疾人,为社区配备一批残疾人专职委员,月工资按490元最低标准发放。今年全市计划再完成270户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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