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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国强学校昨被依法取缔(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10:4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无证国强学校昨被依法取缔(图)
  昨天,执行人员在法警的监督下把教学设备集中清点后搬离现场实施暂时扣押。陈安摄

  本报讯

  (记者毕征 通讯员何倩丽)昨日上午,随着执行局干警将一张张盖有“白云区人民法院”鲜红大印的封条贴在了“国强学校”各处,这所无证违规办学一年之久的“野鸡学校”终于被依法取缔。而在一周前,白云区法院按预定计划完成了对该校888名学生预交学杂费的清退工作。同时,这批学生的接收分流工作也已由教育部门妥善安排,棠景街辖区内的合法民办学校将按“就近入读”的原则提供充足的学位。

  事件回放:食品厂摇身变学校

  2004年7月,位于白云区棠景街辖区内的原广州市国强食品厂忽然摇身一变,挂起了“国强外语武术实验学校”的招牌,并堂而皇之地招起了生。2004年8月3日,白云区教育局发布通告声明,“国强学校”不具备办学条件,并责令其停止招生宣传,将招入的学生进行分流,妥善安置招来的老师。但“国强”对此置若罔闻。同年9月14日下午,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就“国强学校”违规办学一事举行了听证会,最后决定“国强学校”立即停办。然而,听证会过后,“国强学校”仍继续开班上课。戏剧性的是,“野鸡学校”取缔未果的白云区教育局反倒被“国强学校”送到了被告席上。

  法院判决:不准“国强”办学合法合理

  原来,2004年6月3日,“国强学校”的开办人陈某向白云区教育局递交了《关于开办广州市国强外语武术实验学校的请示》。4天后,教育局作出《批复》:“经研究,我局认为,棠景街的民办学校学位充足,你选址在棠景街办学,不符合当地教育布局的要求,因此,我局不同意你在国强大街6号大院筹办国强外语武术实验学校。请你另行选址,并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学。”陈某以不服该行政决定为由向白云区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对照白云区的小学、初中适龄儿童情况调查表与该区小学、初中布局调整规划表以及小学、初中学位情况调查表可见,棠景街辖区的小学、初中学位是非常充足的,尚剩余小学学位2624个、剩余初中学位147个。而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陈某选址在棠景街辖区范围内开办按其请示内容所描述规模的学校,“显然与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故白云区教育局以此为由作出不同意筹办的批复是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法院因此判决驳回了陈某的诉讼请求。

  执行难点:学校退款和学生安置

  今年上半年,白云区教育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撤销“国强学校”,获得法院支持。执行过程中,白云区法院经深入调查发现,本案执行的最大难点在于大部分家长不相信“学校真的会被撤销”,其次是“已交纳的300元学杂费是否能退回”。有鉴于此,白云区法院于今年6月22日发出了《致国强学校家长的公开信》,公布了对现有学生的安置计划,呼吁家长从长远考虑,为子女选择合法学校,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8月3日至5日,在法官现场监督下,国强学校方面筹集了22.46万元向751名家长退清了预收的学杂费,另137名家长预交的学杂费共4.1万元也已由教育局垫付。(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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