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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受贿扶贫”真相调查 假借慈善掩盖罪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11:36 南方日报

  湖南省临湘市原副市长余斌受贿案经岳阳市检察院侦查终结交由该市君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君山区法院一审判处余斌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君山区检察院提出抗诉后,岳阳市中级法院于今年7月7日作出了维持原判的裁定。

  据昨天《检察日报》报道,在该案查办过程中,曾有人将余斌说成是一个所谓“爱民、为民”的好官,因为余斌将受贿得来的钱用于“扶贫”了。那么,事实到底是怎样的呢?

该报披露了余斌“受贿扶贫”的真相。

  长沙消息 2004年10月22日,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余斌犯受贿罪。检方指控,自2001年4月到2003年上半年,被告余斌在任临湘市教育局局长、临湘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钟希金、王建军、李建利、李建波等人贿赂,先后9次共计人民币22.5万元。

  受贿款三个去向:女儿出国学费、打牌输掉、个人借出

  据岳阳市检察院反贪局办案干警介绍,余斌受贿案是去年初该院接到多人多次举报后立案侦查的。在初查阶段,行贿人已供认曾先后5次共向余斌行贿11.5万元。检察机关传讯余斌后,他很快向检察机关供认先后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4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并交代这些钱的去向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女儿去英国读书用去一部分,二是打牌输掉一部分,三是以他个人名义借给了下辖的横铺乡政府10万元(当年底已归还5万元)。

  据此,岳阳市检察院于去年7月15日对余斌依法立案侦查,7月30日逮捕。该案于去年10月22日由君山区检察院依法向君山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在审理期间,对余斌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受人点拨,把“赃款用于扶贫”当成救命稻草

  到了审判阶段,余斌突然提出他受贿的赃款用于“扶贫”了。反贪局办案人员介绍说,他们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调查,有证据证实:在余斌被取保候审期间,有人给他出了主意,认为把这些都提出来,也许能减轻处罚。

  反贪局办案干警说:“关于余斌受贿赃款用于‘扶贫’的问题,我们在办案中已经掌握得一清二楚。”办案人员回忆了当时的情况:他们查出余斌在教育局下属企业拿了5万元没有归还,也没有打欠条,企业也没有给他挂账,准备按贪污处理。在讯问时,余斌解释说他拿这5万元主要是在担任副市长后有些公务开支不好报销。办案人员问他有哪些“公务开支”,余斌便将他先后给了一些有困难的单位和个人共计将近4万元的清单列出来交给了办案人员。办案人员从实际出发,就未将这5万元按犯罪处理,也没有作为非法所得收缴。

  办案人员说:“至于他借给横铺乡的10万元,这纯属余斌个人与集体之间借贷关系,因为当时横铺乡就给余斌打了借条,横铺乡财政账上也注明是借余斌个人的钱,而且已经还了他5万元。这不算他将受贿的钱用于‘扶贫’。”

  受贿1万元,全市学校配备过时电脑

  还有一种说法,就是说余斌不仅将受贿的钱用于“扶贫”,而且他的受贿犯罪行为并没有给社会造成危害。

  为驳斥这种说法,办案人员举了一个例子:2002年3月的一天晚上,余斌的一个熟人李建波受长沙托普电脑公司业务代表王晓东之托,送给余斌现金1万元。过后10多天,李建波与王晓东到临湘市教育局找时任局长的余斌帮忙,要求承接临湘市教育系统各个学校电脑教室安装建设业务。最终托普公司与教育局下属各个学校签订了300多万元的合同,而托普公司给安装的却是“386”过时淘汰电脑,给电脑教学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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