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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派出所的 赔一千元就算了”追踪(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4日01:54 海峡都市报
“我是派出所的赔一千元就算了”追踪(图)
300多读者昨热议千元“索赔”一事

  N本报记者 陈佳裕/康启荣/林良标/文/图

  核心提示

  李英杰的事到底是大问题还是小问题?此事经本报连续两天的报道,在市民中引起强烈反响(详见本报8月11日A4版、8月12日A24版)。仅昨天一天,就有300多位读者通过本报热线电话、手机短信平台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参与到这次事件的讨论中来。

  据统计,昨天参与讨论的读者中,绝大部分读者都认为这件事是个大问题,绝非丰泽区治安巡逻大队副大队长柯子强所说的“不是什么大问题”;并且希望有关部门早日介入彻查此事,还店主黄曲瑶一个公道和平安。

  另据了解,泉秀派出所的民警也于昨日上午来到黄曲瑶的店中,要对他做笔录。对此,泉秀派出所所长李叻生说,公安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将查清事情真相,给双方一个公道。

  治安巡逻队应加强管理

  “身为治安巡逻队员,在百姓心中,他们的作用是除暴安良、维护社会稳定,代表着一支纪律队伍的形象。在百姓心中,他们的地位不小,何以一个治安巡逻队员会光着膀子去喝酒呢?这让老百姓以后如何相信他们,我们泉州形象何在?”

  读者们认为,从这个事件的发生,到柯子强副大队长的一番言论,说明了这支巡逻队伍思想和行为上存在问题。

  “如果在巡逻队里,这样的事情只是一个小问题,那这支队伍和电影里的黑社会有什么区别?”有读者这样说。

  有读者认为,这种事情之所以会出现,是因为巡逻大队内部管理存在严重的问题。平时缺少管理教育,规章制度没有落实。

  有一位读者还建议,鲤城区的巡逻大队统一由公安局管理,为什么丰泽区要归区综治委管理?

  对这支队伍加强管理,加强队员的思想、素质教育,规范他们的行为作风,真正发挥它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作用,这是每一位市民的心声。“既然设立了这么一支队伍,就应该管好它、用好它。”

  市民担忧店主遭报复

  从8月11日首篇报道见报后,记者在与店主黄曲瑶的接触中,就明显感觉到,他对本报报道此事的一些担忧。黄曲瑶担心的是,这件事后,某些责任人、某些部门会不会来找他麻烦?他的餐馆还能继续正常经营下去吗?

  昨日的读者讨论中,很多人也纷纷对黄曲瑶会不会遭到打击报复,表示了担忧。但是就如读者曾先生所说的:“相信全泉州人民都会支持你!”

  昨日上午,当事人黄曲瑶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说,丰泽区地税部门的工作人员打电话给他时称,有人举报他的餐馆没有办理税务登记。黄说,他的餐馆是新开张的,税务的有关手续正在办理中。记者从税务部门有关人士处了解到,新开张的餐馆要求办税务有关手续,这是正常的程序。

  读者热议

  绝大多数认为是大问题

  “这是大问题!”这基本上是昨日大部分参与讨论的读者的第一句话。个别读者甚至还反问:“如果这样知法犯法不是大问题,那什么是大问题?是不是上梁不正下梁才会歪?”

  来自晋江的仲先生说,至少这不能说是小事。如果这话从普通老百姓嘴里说出来,可能没关系。但是柯子强是公务员,从他的嘴里说出来,肯定是不合适、不公平的。

  市区张先生认为,柯子强说的话的思想跟党风、政风不符。平时老百姓评价一个官员,都是从小事来判断。且不说李英杰是不是真的索要1000元,他在餐馆光着膀子喝酒,这种行为就应该给予教育。

  读者质疑柯子强的话

  来自香港的杨先生夫妇说,从柯子强的言论中可以看出,他并不懂得法律,根本不能让老百姓信服。他的话只是想推卸责任。

  政协安溪县委员高先生,昨日中午致电本报,表达他对某些治安巡逻人员“不守本分,恫吓百姓”行为的愤慨;同时还对泉州市丰泽区治安巡逻大队副大队长柯子强的一些说法,表示质疑。

  其一,李英杰与其队友同事晚9时多喝酒,至凌晨结束。整个事情发生在饮酒吃饭之中,哪来执勤之说,难道巡逻队员平日喝酒吃饭也算执勤?其二,说李英杰思想没问题,高先生认为,这叫人纳闷,一个涉嫌构成重大违规的人,被称作思想没问题,那么在这位副大队长眼里,是不是要等到出了违法犯罪的大事后,才说有问题呢?

  高先生最后还说,一个单位的领导为部下说几句话,本无可厚非,如果刻意护短,其实是在害部下。

  他的底气来自于他的职业

  “无任何证据证明你的钱包丢在店内,仅凭一句话,就要店主赔偿!滑天下之大稽,如果每一个顾客都这样,试问谁还敢开店做生意?”一位署名为冷生的读者在邮件里这样写着。

  对这个事件本身,市民的声音是比较客观公正的。市民质疑主要有两点:一是李英杰并无法证明,他的钱包就是在当晚喝酒的餐馆内丢的,那怎么可以找店主索赔?二是为什么李丢了那么重要的东西后,并不尽快去挂失,却以工作忙为借口?

  读者们分析,李英杰之所以敢如此做,他的底气来自于他的背景和职业。

  事关投资环境无小事

  “巡逻队员酒后开口向人要钱,其领导知道后一句‘我看不是什么大问题’回应媒体,这多少有点让人匪夷所思吧。”一名姓陈的厦门商人致电本报,直说“不敢相信”。

  陈先生说,外地人看泉州,“经济活跃”是首推印象,而诸多佩服的因素中,投资环境相对稳定,又被认为是泉州发展的“一个难得条件”。陈说,泉州每年吸引大量投资,其实靠的就是一个好环境。

  陈说,一个巡逻队员开口向经营户要钱,也许这是个别现象,本来这也许不值得公众哗然,但是他的领导者,一个管着一个区130多名巡逻队员的官员,却说出“我看不是什么大问题”的话,这就让人不安了:莫非在泉州,这种事已经见怪不怪。

  陈先生说,但愿他把事情想严重了。相信泉州的环境,还是外地人心目中的好环境。

  公众表达

  见过,就不是大问题?

  索要千元是大问题还是小问题?这本来是个毋庸置疑的事。

  “龙记”餐厅的黄老板也许是头一次遭遇这种事,把它当成大问题;海都报的记者也许没见过这种事,将它写成大问题;笔者没听到这种事,更是把它看成大问题。唯独咱那个“迷彩服”的带“长”的没把它当成大问题。

  笔者只细读过这两天的报道,没到过“龙记”美食餐厅,也没见过那几位“迷彩服”们。自然不敢对那天晚上店里发生的事说三道四了。只是笔者读罢报道,心里似有一种冲动,不吐不快。

  且不说这李某人的钱是真丢还是假丢?且不说这一千元是索赔还是讹诈?这些事一时说不清楚。就是李某人之前是否到过“龙记”,也各有说法:抑或李某人此前真的没到过“龙记”,是黄老板神经过敏,见到其中一名“迷彩服”才会“心里一沉”;抑或李某人之前真的到过,此次否认,似有点“此地无银”。说白了,黄老板“心里一沉”是因为自觉“理亏”,先前“得罪”了人家,才有“善者不来”之感,才会“心甘情愿”地被“迷彩服”拉上楼逐一敬酒,又送了两道菜一箱啤酒。这多少有点赔不是的意思。由此看来,黄老板还是个懂得在生意场上混的人,还是想开这个店的。

  只是这文章看来看去,笔者还是多少看出点道道来:这店不是你黄老板想开就开的。“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谁叫你当初信不过人家,又要看证件,又要讨价还价。不然也许不会冒出这些事来。现如今,“我们的人没丢不会说丢”这话你明白了吗?这话就是“我们的人说丢了那就一定丢了”。这钱包在你店里丢了,你就得赔。“这事例我见过”。由此笔者算是领教了个别“业务骨干”的“业务能力之强”了,也就理解了个别带“长”的心理,群众和“业务骨干”孰轻孰重了,自然也就听出“这事例我见过”的弦外之音了。

  索要千元是大问题还是小问题?这个问题看来还不是笔者等人讨论得了的。那还得看个别人的那身“迷彩服”还在不在?那得看黄老板的店还开不开?还开得顺遂否?那还得看个别带“长”的以后还会不会“这种事例我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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