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下发通知 严防猪链球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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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4日08:47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为规范我省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的诊断、报告程序,科学、有序、有效地开展防治工作,省卫生厅昨日下发《关于人感染猪链球菌病例诊断和核实程序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凡发现有畏寒、发热、头痛、头昏、全身不适、乏力、腹痛、腹泻,皮肤有出血点、淤点、淤斑,休克等临床表现的病人,应向本人或其家属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特别是询问当地有无猪等家畜大量死亡现象,发病前7天内有无与病(死 )猪等家畜的接触史(如宰杀、洗切、销售等)。对不能排除猪链球菌感染的病例要逐级请上级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作者:廖秋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