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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中心城区石油气价上浮 零售价15公斤每瓶72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4日13:14 大华网

  本报讯 记者吴俊忠,通讯员蔡伟强、林学群报道:为保障气源和市场正常供应,市物价局从昨日起调整中心城区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

  调整后,批发中准价散装每吨为4520元(上浮后最高4656元)、15公斤装(净重14.5公斤)每瓶67.5元(上浮后最高69.5元);各门店零售(含钢瓶检测费)中准价15公斤装72元(上浮后最高74元),10公斤装(净重9.5公斤)48元(上浮后最高49元);管道气每

立方米调为13.2元(上浮后最高13.6元,8月份用气按调前调后算术平均价结算,最高13.3元)。市物价局强调,各经营单位可在上浮3%、下浮5%幅度内根据实际自行定价,各零售单位应于本月24日前到市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换领石油气价目表。(来源:《特区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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