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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又到七夕,却不知今夕何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9:25 南方都市报

  作者:舞雩

  本月11日是七夕节。这个消息是女友告诉我的,而女友是在肯德基吃炸鸡的时候知道的。这可真是讽刺得很,中国人传统的节日,反而要外国商家来告诉我们。我这么说很不公道,据说也有中国商家搞了很多活动,诸如极具西方特色的“接吻大赛”等等。还有一些政协委员,要求立法规定七夕为“中国情人节”——我猜想,这大概是针对我这种“日盲人
”的。

  对于商家的炒作,我没有太大意见,所谓商人无利不早起,我们不必去批评商人让七夕节沾上了太多铜臭味。要商人不追逐铜臭,就好像让人类不追求爱情一样困难。假如我是商人,会恨不得天天都是节日,有使不完的噱头,掏不尽的腰包。只是能不能得偿所愿,这就要看对方是否配合了。

  我感兴趣的是政协委员的提案。在今天,我们慢慢觉得传统原来也不是坏东西,生于斯,长于斯,还是本土的东西更为亲切。说不定有一天,大家都过七夕节,不过2月14日洋情人节了。到了七夕,人们摆上香案,怀念传说中的那对勇敢的情侣(牛郎与织女),祈求自己变得心灵手巧,拥有美好的爱情和家庭生活。这当然是一件好事,至少我个人是举双手赞成的。老实说,我一点也不知道2月14日曾经有过什么传说,只知道那是情人节,我需要表达我的爱情。

  即便如此,我们还知道,节日是一件不需要提醒的事情。到了春节,到了中秋,我们不需要商家来提醒,也不需要法律来规定。我们早早做好准备,数着日子,盼着早日到来,这才是节日。我们不会到了那一天,还不知道今夕何夕。我们不需要商家来提醒,我们才是商人眼中的上帝;我们也不需要法律来提醒,它既做不到,也不该做。这位政协委员的思路让我想起南京的某些政府官员,以为依靠权力可以取消“火炉”的称号,同样也以为依靠法律可以设置一个“中国情人节”。很抱歉,还请靠边站一站。

  现在的七夕节,还停留在“问此情、能有几人知”的阶段。秦观在那首著名的关于七夕的词里面说:“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正如爱情需要经受时间的考验一样,这个关于爱情的节日也需要时间的考验。依靠法律的力量和依靠商家的大肆炒作其实都是一样的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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