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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毕业证违法学生告母校胜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10:2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毕征 实习生柯李彧)去年7月,广州大学针对其两名靠作弊手段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学生作出了勒令退学、注销毕业证书、拒颁学士学位的3项处分决定。两名大学生遂将母校诉至白云区人民法院,并一审胜诉。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判。这一起全国首宗因注销毕业证引起的行政诉讼案,终于以学生的胜诉而告终。

  小钟和小谢原为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学生。2002年,二人先后请同学代替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并顺利过关。次年6月,在他们领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前几日,替考事件败露,省教育厅通知广州大学停发二人毕业证。同年11月9日,二人委托律师向广大校长发出律师函,并在6月18日领到毕业证。但在这期间,广大已调取二人试卷做了字迹鉴定,结果显示二人作弊。

  为严肃纪律,校方在2004年6月10日发布通报,对两人作出勒令退学处分,并在网上注销了二人的毕业证。小钟和小谢遂将母校告上法庭。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广州大学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累计两次考试作弊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原告参加四级考试作了弊,但除此之外并无其他作弊记录,因此不符合被告校纪所规定的“勒令退学”的适用范围,四级考试不是拿毕业证的必须条件。2005年3月,白云区法院据此认定广州大学注销毕业证书的行为违法。

  广州大学提起了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判。(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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