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为句玩笑拿瓷器砸人 伤人者被大埔法院判管制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10:34 大华网

  本报讯日前,李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被大埔县人民法院判处管制1年。法庭上,李某后悔地痛哭不已,连说自己太冲动,不但害了自己,还累及家人,给家里造成近万元的经济损失。受害人李某某也低着头,后悔自己不该乱开玩笑引发纠纷。

  今年初,李某与李某某一同到大埔县某陶瓷公司包装瓷器。中间休息时,李某拿出自己带来的包子当点心,李某某等人见状,说了句“很臭”,并装出呕吐的样子。李某大怒,

拿起一只瓷碗就砸向李某某,李某某的右脸顿时鲜血直流,众人赶紧将李某某送到医院救治。后经鉴定,李某某为轻伤。大埔县人民法院以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管制1年。同时李某赔偿医疗费9210元给李某某。(刘雪清)(来源:《汕头都市报》)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