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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实行财政专项资金联合跟踪检查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17:02 人民网

  人民网青岛视窗8月16日电记者宋学春通讯员徐学波报道:为强化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效益和水平,青岛市近日制定实施了财政专项资金联合跟踪检查制度。

  根据制度要求,青岛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三部门每年选择部分重点财政专项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内控测评、调查走访、实

地查看、列席会议等方式,对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发现的管理使用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防止发生截留、挪用、贪污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今年,三部门将重点检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失业保险金、海域使用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三部门年初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充分认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重要性,主动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内部制约监督机制,提高管理使用效益;积极支持和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汇报本部门、本单位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及时上报有关整改情况。在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三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将于年末组织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限期内不整改或屡查屡犯的,依照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青岛市通过实行联合跟踪检查制度,前移了监督关口,确保了财政专项资金年初有预算,年中有监督,年底有检查,对防止违纪违规问题发生,促进规范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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