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先缴专项维修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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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14:03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早报讯(记者罗向明)昨(16)日,记者从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办公室获悉,二手房交易建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工作已正式启动。今后,凡是进行房屋所有权转让,原业主未缴存首次专项维修资金或者所缴存的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规定标准的,由转让当事人协商足额缴存后,方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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