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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出台优待老年人试行办法60岁免费进公厕 70岁免费乘公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10:04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日前,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贵州省优待老年人试行办法》,对我省老年人在游览公园、使用公共设施方面的优待作出相关规定,并首次将持有贵阳市户籍的60至69岁的老年人纳入《老年人优待证》办证范围。

  根据该“办法”,凡我省户口,70周岁以上的老人可免费游览公园、景区,参观书画、花卉、摄影等文化艺术,传统教育展览及到收费的老年活动中心(站、室)活动;年满60周岁不满

70周岁的老人在上述场所均可享受半价优惠;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免费进入公共厕所,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免费乘坐城市(镇)公交车。外省(区、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也可在我省范围内享受上述优待。此外,贵阳市相关部门首次将持有贵阳市户籍的60至69岁的老年人纳入《老年人优待证》办证范围。凡持有该市户籍的年满60至69岁的老人均可办理《老年人优待证》“甲证”;70岁以上老人则继续办理《老年人优待证》“乙证”。

  目前,证件办理工作已经全面开始,老人们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到当地老龄委办理优待证。

  作者:李定京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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