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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姊妹义让房屋继承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10:46 武汉晚报

  公证处里的感人亲情———

  五姊妹义让房屋继承权

  本报讯(记者周锐通讯员许丽慧)5姊妹同时声明放弃对父母遗留下来的一套房产的继承权,并指定将这套房留给最困难的老三。日前,汉阳区公证处公证员王学锋向记者讲述了

一桩感人的公证案例。

  今年5月,彭某等兄弟姐妹6人到汉阳公证处申请办理房屋继承公证。原来,他们父母过世后,在汉阳桃花岛城市花园留下一套面积71.29平方米的住房,市价最少值十四五万。

  据了解,彭家6姊妹的家庭都很困难。大姐今年52岁,在其夫治疗急性胰腺炎后,家庭还负债数万元;二姐今年48岁,从1991年起便在家拿每月195元的病休工资;大妹今年43岁,因患乳腺癌在1995年做了两次手术后在家养病至今;小妹今年39岁,离异多年,靠自己在外打临工度日;小弟今年37岁,脚有残疾,且夫妻双双下岗。老三彭某今年46岁,身患胃病、高血脂、哮喘等多种疾病,下岗多年,妻子与其离婚后也一直无正式职业,女儿在读高中,面临失学的危险。

  面对这套人人有份的房产,彭家姊妹商量后决定———房产由家中最困难的老三一人继承,其他人主动放弃继承权。

  彭家大姐说:“面对一块不大的蛋糕,与其我们大家每人吃一口都吃不饱,还不如让最困难的一个人吃了算了!”

  取证调查后,汉阳区公证处根据相关政策于日前为彭家办理了公证法律援助,免收了2200元公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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