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俄罗斯成为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目的地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0:04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驻天津记者 赵凯 通讯员 朱虹):自2005年8月25日起,俄罗斯将成为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目的地国。

  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了解到,经国务院批准,俄罗斯将成为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目的地国家。自2005年8月25日起,开展组织中国公民前往该国旅游业务。根据国家旅游局与俄罗斯旅游部门签署的关于中国公民组团旅游的组织实施办法谅解备忘录的有关规定,中国公民

前往俄罗斯旅游要注意以下事项:

  1、须参加有经营资质的旅行社。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的特许经营中国公民出国旅游业务的旅行社都有权经营此业务。

  2、旅游团成员持有效证件可免签证在俄罗斯对中俄双方和国际游客开放的口岸出入境并在其境内旅行,免签证逗留期不超过三十个日历日。

  3、中国旅游团应以团队形式旅行,人数不少于5人。旅游团成员必须整团活动,如旅游团成员因意外不能继续随团旅行时,应凭俄方接待旅行社或俄方协调部门的公函向其主管部门申办签证及办理其他有关手续。该旅游团成员应支付包括签证费在内的一切费用。

  4、应中方要求,俄旅游部门向中方推荐了本国资质、信誉良好的旅行社接待中国旅游团,市民可登陆中国旅游网查询具体内容。

  目前,天津市有权组团开展出国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包括:中国国际旅行社、中国旅行社、康辉旅行社、中国青年旅行社、经典假期旅行社、招商局天津国旅、通宇国际旅行社、海峡旅行社、中贸国际旅行社、金龙旅行社、大亚旅行社、中信国际旅行社和中广国际旅行社。天津市民出行时,应选择以上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的特许经营中国公民出国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从而保证所有的手续合法有效。(来源:国际在线)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