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500万劳务大军,关爱换来和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1:12 南方日报

  25岁

  深圳“特别之为”⑧

  站在深南大道上,47岁的潘爱华无限感慨地说:“当年深圳第一条高压电缆是我拉的,上海宾馆的工程我也参加了。”刚建立特区的时候,潘爱华就来到了深圳。现在他是深圳户

籍居民,但当年也是百万外来劳务大军中的一员。他说:“对特区,我们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目前深圳外来劳务工达500多万,是本地户籍工的5倍,他们是深圳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关爱劳务工,是建设和谐深圳的重要内容。深圳制定了全国第一个专门保护劳务工权益的法规,制定了全国最高的最低工资标准,最早为劳务工垫付欠薪。深圳劳动保障局的官员们表示,要在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劳务工平等的“市民待遇”。

  最早

  给劳务工立法

  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目前,深圳市劳务工已达500多万人,他们来自广东、湖南、四川、湖北、广西、江西等许多省份。深圳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说:“既要关心保障500多万劳务工的权益,建立以劳务工为主体的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也要依靠广大劳务工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经济特区的建设。”

  保护劳务工,首先要消除对外来劳务工就业和各种待遇的歧视。

  从1980年起,深圳市就打破固定工和临时工的界限,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1993年,深圳颁布全国第一部专门保护劳务工权益的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明确规定了对外来劳务工和深圳户籍员工都以平等的身份求职、应聘、就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各种福利待遇,不允许存在任何歧视。

  同时,深圳市取消了一切针对外来劳务工的不合理收费,减轻劳务工的负担。2001年11月,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和广东省有关部门的通知要求,深圳取消了招调入户的外来劳务工的城市增容费。2002年3月,取消了暂住人员管理费(暂住证费)。目前,深圳市对外来劳务工没有设定任何收费项目。

  2005年春节过后,面对珠三角各大城市出现的“用工荒”,深圳市大幅提高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新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特区内由610元/月提高到690元/月,月工资增长13.1%;特区外由480元/月提高到580元/月,月工资增长20.8%。这也是目前全国最高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早

  将劳务工纳入社保体系

  深圳不仅用工资吸引劳务工,更用良好的用工环境、完善的服务体系留住劳务工。在社保政策上,深圳实现了外来劳务工与户籍人口的“四个统一”: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统一征收,统一待遇。

  1987年,深圳就制定了《深圳市临时工社会保险施行办法》,建立了外来劳务工的社会劳动养老保险制度。随后,又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的社会保险政策。2001年,深圳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修正案),规定非本地户籍员工缴费年限满15年的,享受按月发放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式实现了外来劳务工与城镇户籍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办法的统一。

  看病难是劳务工的老大难问题。1992年8月,深圳实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将实施范围包括到外来劳务工。深圳建立了非深圳户籍人员的住院医疗保险制度,规定住院费用的90%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加住院医疗的劳务工最高可报销32.2万元,享受医疗待遇全国最高。

  今年,深圳一项医疗保险的重大改革引起了全国的注意——探索建立劳务工合作医疗制度。3月1日在深圳宝安、龙岗的4个街道开展试点。这项制度大幅度降低购买费用,减轻企业和劳务工的负担,劳务工合作医疗每人每月缴费标准为12元,劳务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截至目前,已有66万人参保。

  最新的统计数字显示,深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320万人,其中外来劳务工为226万人,占参保人数的7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239万人,其中外来劳务工为145万人,占参保人数的66%;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61万人,其中外来劳务工占参保人数的80%。今年继续加大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和工伤预防力度,争取实现工伤保险全覆盖。

  最早

  实行欠薪垫付

  劳务工最怕什么?最怕老板跑了不发工资。但是在深圳,即使老板跑了,劳务工也能领到工资。早在1997年,深圳市就率先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建立了“欠薪保障基金”。一旦老板跑了,由基金垫付工资,然后再由政府向企业追讨。

  深圳在全市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按照劳资纠纷严重程度从重到轻分别挂“红”、“黄”、“蓝”预警信号。2004年,重点查处用人单位欠薪行为,共检查用人单位21157家,涉及外来劳务工356.3万人,发现欠薪用人单位2041家,涉及外来劳务工32.94万人,追讨欠薪2.37亿元。

  2001年,深圳市成立了全国首个副局级的劳动仲裁院;2004年,更名为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深圳被劳动保障部列为中英联合开展的“中国劳动仲裁院建设试点合作项目”的试点城市。2004年,全市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1395宗,共结案10792宗,法定时限内立案率和结案率均达100%。

  本报记者 曾妮

  抚今追昔

  一座城市的胸襟

  1984年,一个17岁的女孩离开梅县老家独闯深圳,她在繁重的打工之余坚持学习,从一个打工妹变成了作家、企业家,成为了“深圳十大杰出青年”、改革开放20年20个历史风云人物之一……故事说到这里,大多数深圳人都会打断你:“你是在说安子。”

  一个打工妹的跨越式发展,成为激励深圳数百万劳务工的样板。深圳不仅是资本雄厚的企业主、踌躇满志的知识分子们的乐园,赤手空拳来到这里的劳务工们也有他们的梦想,这个梦想也许很简单——在这座城市里找到自己的位置。

  中电物业公司一名普通技术工人杨广,通过学习拿到了高级技工资格,去年恰逢深圳市修改招调工政策:获得高级技工资格证的农民工可入户深圳,并同时申请办理农转非手续,这意味着深圳对广大农村户籍的劳务工打开了入户的口子。杨广幸运地成为了深圳农调工第一人。“杨广模式”激励了他周围一大批人,他的很多朋友、同事们现在都在接受技能培训课程。

  “想不想以后留在深圳?”如果你这么问打工仔、打工妹,他们的第一反应一定是:“当然想。”然后他们也许会补充一句:“不过可能还是要回家的。”他们很多人还是想靠自己的劳动赚点钱,然后回到老家盖栋房子或者做点小生意。城市能为他们做的,就是让他们在这里劳有所得、居有所安。

  一座城市对打工者的态度,考验的是从政府到普通市民的胸襟。深圳提出要给劳务工平等的“市民待遇”,从25年来深圳为关爱劳务工所作出的努力可以看出其诚意。在这方面,深圳曾经创造了多个“第一”:制定了全国第一个专门保护劳务工权益的法规、第一个实行欠薪垫付、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劳动监察执法大队、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副局级的劳动仲裁院……垫付欠薪、合作医疗、高温劳动保护,这些领风气之先的政策成为劳务工实实在在的“福音”。

  但愿在深圳留下来的劳务工会说:这里是我们的主场;离开深圳的劳务工会说:深圳是一座很好的城市。

  图:

  深圳新版的第一批社会保险卡发到劳务工手里.图为首发仪式上一群刚拿到社会保险卡的女工。 何俊 摄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