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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立农村低保新规实现救助城乡一体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2:35 人民网

  人民网大连视窗8月19日电记者王金海、张世安报道:大连市政府第三十八次常务会议于昨天原则通过《大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此举表明大连市已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救助体系。

  据悉,《大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凡持有大连市农村户口的家庭,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或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户口所在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的,均可申请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差额保障、按人定档、动态管理的原则。部分残疾人可在差额保障的基础上上浮30%,三胞胎以上多胞胎未成年子女每人每季度增发45元保障金,有劳动能力的只享受差额的50%保障,五保户享受全额保障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享有以下配套救助政策:《大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规定的医疗保障待遇;患重大疾病的,可享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困难家庭的学生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通知》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免缴杂费、课本费、服务性收费的助学待遇;当地政府规定的突发性救济政策;危房改造扶持政策;优先安排就业的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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