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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协议就拆房 贺兰一居民住房被挖出大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5:31 宁夏日报

  本报讯 (记者罗晓红)房子的西墙被挖了一个约4平方米的大洞,柴草、泥土、砖块散落一地,几根横木斜立在墙角,屋里满是尘土。8月11日,贺兰县城东街工农巷住户张随文指着这一切对记者说,这就是新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月公司)强行拆迁的见证。张随文说,那天2个孩子去亲戚家玩耍,要不然自己和孩子可能成为“铁爪”下的牺牲品。

  据张随文介绍,1997年,他1999年花了近4万元在工农巷买了一套120多平方米的平房

  2005年4月,他得知工农巷有14个住户被列入新月公司的拆迁范围。当时,贺兰县土地储备中心对14个住户的房屋面积进行了评估,拆迁方依据《贺兰县城乡建设征用土地及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按照主房360元/平方米,附房270/平方米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张随文想要一套营业房,但核算下来,他只能得到20多平方米的营业房,因此他没有同意。

  8月9日下午3时,他正在家中干活,只听见轰隆一声巨响,2个孩子的卧室被挖掘机挖了个大洞,屋内满是灰尘,孩子的学习用具等全部被埋。

  张随文立即打电话找来110,民警将张随文和拆迁方带到该公司拆迁办,但是对方互相扯皮。张随文要求对方先将其房子修好,但是开发商却说:“修就不要修了,你就商量着搬吧,房子迟早要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工农巷10余户居民反映他们已经停水近3个月了,有线电视也被停了。他们每天只能到附近邻居家提生活用水吃,衣服都不敢洗。

  记者到新月公司拆迁办采访了负责人张军。据介绍,他们是在拆除其它房子的时候,无意间把张随文的房子西墙拆毁的。与张随文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因为张随文要求按1:1的比例补偿,他们无法同意。目前他们已经申请贺兰县城管局协调。

  贺兰县城建局办公室工作人员马力军介绍,新月公司已经取得了房屋拆迁许可证,其委托拆迁的星河公司是具有房屋拆迁资格的。他说停水停电一说纯属谣传。该局房管所所长张瑞生说,对新月公司停止被拆迁房屋的供水、供电一事,他并不知晓。他也没有接到相关报批。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宁夏建设厅房地产业处工作人员崔奇鹏,据介绍,即使是取得了房屋拆迁许可证,但是在未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时,是不允许实施拆迁的。如果长期达不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经当事人申请,由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新闻来源:法治新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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