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注册商标 宇华纸业被罚1.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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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5:41 宁夏日报 |
本报讯 (记者朱砂通讯员 杨海涛)近日,吴忠市利通区工商局二分局对商标、广告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中,查获一起案值13万元,虚假宣传、冒充注册商标案。 8月15日,利通区二分局执法人员在宁夏宇华纸业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的成品库房内存放着已经包装好的、2种规格的生活用纸730件,其中一种规格的生活用纸外包装袋上标有“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另一种规格的生活用纸外包装袋上 标有“中国质量协会评为‘质量放心品牌’”。经查,该公司为了使生产的产品畅销,在虽已申请注册,但尚未取得《商标注册证》、《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质量放心品牌证书》的情况下,擅自在其生产的产品外包装上印制上述标识,并对外宣传进行销售。至案发时,该公司共生产用上述外包装袋包装的生活用纸1644件,案值13万元。工商执法人员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该公司库存的730件生活用纸予以封存,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3万元。新闻来源:法治新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