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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义务教育法修订今年有望进入审议程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5:42 北京晚报

  备受关注的义务教育法修订有望今年进行审议。昨天,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集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座谈会上,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总量严重不足,义务教育投入责任承担主体分工不明确,义务教育公平公正和非均衡发展问题突出等,成为代表们普遍关注的三大焦点问题。

  焦点1建立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目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中小学生近1.8亿人。义务教育被视为涉及利益人群最广的社会公共事业之一,此次立法的意义不言而喻。

  由教育部起草、国务院法制办最终形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由原来《义务教育法》的18条增至95条。新增内容基本涉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包括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提高教育质量问题,义务教育的公平公正和均衡发展问题,家庭贫困学生、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残疾儿童平等受教育权问题以及课程和教科书问题等。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邢世忠表示,从目前征求到的意见看,如何建立教育经费的投入机制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焦点2增加义务教育经费投入

  座谈会上,与会代表认为,教育投入不足症结在于没有稳定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增加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一直是历年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同声呼吁的焦点。

  在形成征求意见稿之前,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汪永清曾亲自带队赴全国各地多次调研。调研发现,投入总量不足造成的后果主要表现为:一是不少学校的公用经费严重不足,个别农村学校甚至没有公用经费;二是有的学校还存在危房和欠债;三是一些地方教师工资还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四是学生家长经济负担过重,造成部分学生辍学。

  南开大学校长侯自新呼吁,各级政府要依法增加对教育经费的投入,确保教育投入占GDP的比重稳步、快速增长,尽早达到和超过4%。“不增加投入,即便《义务教育法》修改了也起不到太大作用。”他认为,这应该是修订《义务教育法》时值得决策者首先予以关注的一个大问题。

  焦点3义务教育经费应向贫困地区倾斜

  政府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向,要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重点向贫困地区、贫困学生倾斜。上海市普通小学生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和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分别是河南省的10.4倍和58.5倍。

  有代表认为,这种严重失衡的现象有悖《义务教育法》普及基础教育、提高全民族素质的要求。义务教育应当是普惠性教育,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应当享受平等的义务教育。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邢世忠则建议,政府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向,要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重点向贫困地区的农村和城乡贫困学生倾斜。义务教育的免费教育如果全国一步到位有困难,应首先免除贫困地区乃至整个农村地区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入学的杂费,继续扩大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的范围。本报综合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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