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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核准我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县(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07:31 大连晚报

  商务部核准我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县(市)首席记者 孔庆蕾 实习生 张琳琳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大连市商业局获悉,庄河市、普兰店市、瓦房店市3个市近日被国家商务部核准为全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县(市)。 据悉,“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我国为加速推进现代商业业态向广大农村发展,而采取的要在县或县以下农村地区建设和改造流通网络、发展新型流通业态的建设项目,对于被核准试点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乡

级店和村级店,将由国家出资分别给予每店2000元(乡级)和3000元(村级)的建店补贴。据悉,我市准备建立符合现代商业业态标准的乡级店200个,村级店18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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