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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币被没收可申请鉴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09:49 新文化报

  本报讯 (记者张南)昨日上午,一位中年妇女到长春市西安大路旁的某银行存款,银行工作人员点钞时抽出一张百元假币。中年妇女随后和工作人员发生纠纷,还惊动了110、120。

  据银行工作人员介绍,当时中年妇女拿了5000元钱来存款,在点钞过程中发现有一张百元假币,工作人员辨认后在假币上盖章并填了《假币收缴凭证》。看到中年妇女情绪激动

,工作人员求助了120和110。

  在此本报提醒,如果持有人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新闻编辑:)(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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