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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养老金,多道护身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1日08:49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 新闻提示:作为劳动者退休待遇的重要补充,企业年金被称为“第二养老金”。去年底,省劳动部门出台《关于贯彻〈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意见》规定,参加我省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各类企业,均可按规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近日,江苏舜天、江苏开元等数家企业与企业年金“管家”签订了年金合作意向协议,这意味着我省第一单企业年金即将诞生,职工期待多年的第二养老金正在缓缓步出“深闺”……记者从市劳动部门了解到,此前我市已有不少企业

为职工建立了补充养老金。截至上月底,全市到劳动部门备案、建立补充养老金制度的企业已有323家,基金累计5400万元。与企业年金不同的是,补充养老金一般存在银行,而不是由基金管理机构托管。市社会保险征缴管理中心主任钱国荣说,虽然企业年金施行的办法、意见已经先后出台,但地方企业年金运行平台还在建设中。连日来,每天都有性急的单位前来咨询年金的政策和最新情况,反映出职工对“第二养老金”的迫切期待。

  我们的基本养老保险够用吗?

  “以后不能指望小孩养老了,退休金只够基本生活,不能不为大病小灾做点准备啊。”今年刚建立年金计划的某工贸实业公司员工陈先生表示,企业搞年金消除了他对退休生活的忧虑。32岁的陈先生算了笔账,单位为他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月收入2000元的11%进入个人账户,加上原有的积累,60岁退休时他的个人账户积累约有8万元。假设届时社会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而他每月的退休金即为个人账户总额的1/120,再加上社会平均工资的20%,估计不会超过1200元钱,不到当时职工工资的一半。“低水平,广覆盖”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特点,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处处长朱宏良解释,目前职工退休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与退休前待遇的确差距较大。以2004年度为例,我市参加市级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水平为865元,不到2004年度我市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因此,将来退休职工养老待遇应当是多层次的,除基本养老保险,还应有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3个方面。现阶段政府部门重点建设的是基本养老保险体系,而推广“第二养老金”,目的在于让职工在退休后拥有更多保障。

  年金是企业发展的一道护身符

  作为目前只是少数人享受的福利,年金让广大职工期盼不已。而对于效益好的企业而言,年金对其长远发展可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高薪不如高保障,良好的福利规划更能体现企业对员工的关怀。”在南京建立年金计划的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员工何先生表示,年金加深了他和企业的感情。据该公司办公室高岚介绍,作为一种奖励,公司为业绩突出的18名老员工缴纳企业年金。目前该公司基金累计已达19万余元。根据这些员工对公司贡献的大小,每个人缴纳年金标准各不相同,而每个人的标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根据公司总体效益、个人表现,今后还将不断调整。据了解,与社会保险不同,企业在年金计划方面有更多自主权。只要在缴纳细则中规定一些激励措施,如核心骨干可享受高于普通员工数倍的年金,优秀员工本人应缴部分可由企业代缴等。年金不但能成为企业留住人才的“王牌”,更能激发每个员工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企业经营发展和职工利益被年金捆在一起,有利于提升职工的工作效率和企业凝聚力。

  全面覆盖道路漫长

  据了解,目前我市正在积极建设企业年金基金的运作、监管平台。而阻碍更多职工缴纳、享受“第二养老金”的,主要还是企业经营者的观念、态度。劳动部门人士说,目前一些企业为节约用工成本,连基本养老保险都逃避,或是不按职工实际收入,而是按政府部门公布的基数下限缴纳。没有长远发展眼光,企业经营者根本不会考虑企业年金。而对于效益还不太好的企业来说,基本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已经是较重的负担,短时间内企业没有能力建立“第二养老金”计划。“企业年金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但要全面覆盖,道路还很漫长。”据了解,政府部门将会出台一些诱导政策,促进越来越多的职工走近“第二养老金”。

  新闻附件

  何为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由企业和职工双方按约定的比例共同缴纳,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12,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6。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所在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者定期领取企业年金,不得提前提取。 南京日报记者 蔡晓芳(编辑 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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