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藏起来我能否索赔精神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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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11:37 大洋网-广州日报 |
地址:广州市人民中路广州日报社珠三角新闻中心 E-mail:gzrbzsj@21cn.com(来信请注明咨询台收) 问:我与前夫离婚时,法院判决孩子由我直接抚养,前夫承担部分抚养费。孩子的奶奶和小姑对此非常不满,有一次她们悄悄从幼儿园将孩子接走藏了起来,我以为孩子走失, 到处寻找了一个多月,后来才得知实情,精神受到严重伤害,请问我能否要求她们赔偿精神损失?读者刘女士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据此,孩子的奶奶和姑姑将孩子藏了起来,使孩子脱离你的监护,导致你精神受损,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她们赔偿精神损失。 另外,孩子奶奶和姑姑的行为,已经涉嫌妨害民事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1条规定,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吴英)(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