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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今起实行新运价 超3公里要另付1公里价差(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15:24 青岛新闻网
出租车今起实行新运价超3公里要另付1公里价差(图)
部分出租车驾驶员已领到了新旧运价对照表。臧磊摄

  出租车今起实行新运价超过3公里,打的要另付1公里价差

  晚报今日讯今天,我市出租汽车实行新运价首日。从零时起,乘客乘出租车时,就需要对照新的运价对照表付车费了。今晨5时30分,记者乘上一辆出租车。司机称,还没有拿到运价调整对照表,所以在最后收取车费时,暂时只好按计价器收取。估计需要等到公司发下新的运价对照表以后才能向乘客收取车费差额。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由于我市八千余辆出租车的计价器尚未开始调整,目前,尚未调整的出租车计价器显示的仍然是调整前的金额,乘客乘车时还需要按照运价调整对照表“另付”差额,但差额最多只有一元至两元,而起步公里数内的车价未变。

  从今天起,市运管部门已开始着手对一些大型出租汽车公司的车辆计价器进行调整,预计本次运价调整过渡期大约在70天左右。

  在计价器未全部调整前,我市出租车将采取“打表计程、人工计费”和“按表计费”并行的方式运行,即对计价器尚未进行安装调试的车辆,经营者按计价器上显示金额对照交通、价格主管部门发放的“运价政策调整对照表”收费,除付给乘客打印发票外,余额部分付给乘客专用定额发票;定额发票由市地税局印制,面额分别为1元和2元。对计价器已安装调试完毕的车辆,经营者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并付给乘客打印发票;为便于识别和监督,计价器已安装调试完毕的车辆在车内贴有“计价器已调试”标签,不得使用对照表和定额发票。

  另据了解,由于一些乘客对出租车运价调整尚不熟悉,今晨有的乘客与车主之间产生了小误会,造成了“小磨擦”。对于运价调整给乘客带来的不便,主管部门请广大乘客给予谅解。(记者张贝)(来源:青岛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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