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律师搞错被告 事务所赔钱》追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5:5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见习记者 杨为为

  “她从没有认真调查!”“我已经履行了作为代理人律师应尽的义务。”从庭审开始到结束,范琪和屈天像这样的争论就没有停止过。本报曾于7月23日报道了“律师搞错被告输掉官司,事务所被判赔钱”一事。一审判决后,败诉的范琪提起上诉。昨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代理方:原告提供的诉讼材料有误

  昨日上午9时,成都市中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上,双方展开激烈辩论。

  范琪说,自己作为代理人,根据屈天提交的证据对诉讼主体进行调查,只是由于屈天提供的诉讼材料误导了自己,加上律师调查权的局限性等客观因素,才导致把诉讼主体搞错,真正应该对撤诉损失负责的是屈天自己。范琪还认为,自己在第一次代理时已尽责,并没有任何过错,根据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委托事务已因屈天撤诉而完成,一审判决她退还1800元的律师代理费是错误的。“请律师打官司,不能因为输了官司就将责任算到律师身上。我请求中院撤消一审判决中不合理的地方。”范琪说。

  委托方:律师收了钱调查却业余

  范琪刚说完,屈天就迫不及待地指责其撒谎。屈天说,当初轻信朋友,让范琪当自己的代理人,但身为律师的范琪做的调查工作却很业余,许多证据都是由自己原来请的律师蒲某提供,范并未进行详细调查。

  “有一次范琪说要到被告单位去量一下我受伤场地的长度,那时她已经‘调查’了一段时间,但连单位地址在哪都找不到,还是我拄着拐杖带她去的。没想到要提交证据的前一天,她说找不到这个证据了,我只好一个人再去量一遍。”屈天说。

  屈天表示,自己花高价请律师,是让律师指导自己打官司,范琪不负责任的做法违反律师行业道德。最后,屈天请求中院依法驳回范琪的上诉。

  中午12时,成都市中院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案件回放·

  律师连被告都搞错了

  2003年,屈天在某单位摔伤,遂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并与该单位打官司。经熟人介绍,她和××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事务所指定律师范琪代理此案。

  合同签订后,范琪收取了代理费4000元;其中的1000元,事务所以差旅费名义出具了白条。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范琪又以“勾兑”为由收取2000元。

  屈天认为,范琪不认真分析案情,不积极调查取证,“连被告都搞错了”,导致她一审时被迫撤诉,损失诉讼费3910元。为此,屈天告到法院,要求××律师事务所、范琪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今年6月21日,锦江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范琪退还私自收取的差旅费1000元,律师事务所退还律师代理费1800元,赔偿屈天损失3910元。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