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只因“承诺”没兑现 朋友“偷走”电动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1:47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朱尉顾霄扬通讯员柯愈全唐太龙

  宁波晚报讯“我的

电动车被偷走了”。昨天晚上8点左右,在一家企业工作的陈某急匆匆跑进洪塘派出所报警,让民警惊讶的是,陈某说偷车的人他知道,是厂里的同事韩某。

  民警立即来到韩某的暂住房,果然找到了陈某的车子,可韩某却大声叫屈。原来,陈
某和韩某平常关系不错,前段时间,韩某的朋友送给他一部手机,韩某觉得自己原有的手机用用足够了,就把送来的手机卖掉得了500元钱,请陈某一起到市区“潇洒”了一回,把500元钱都花光了。

  两人“潇洒”归来后,觉得“回味无穷”,陈某当下表示等发了工资,由他请客再去市区“潇洒”一回。昨天厂里发了工资,陈某却说工资大部分已经寄回老家,没钱再去“潇洒”了。韩某很生气,让陈某还他300元,陈某不答应,韩某就把陈某的电动车骑走了,表示陈某什么时候还钱,他就什么时候还车。

  明白事情经过后,民警对两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