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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瓶也贴防伪标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2:11 信息时报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针对目前市场上不法分子私自过气,损害消费者和正规加气站利益,并容易引发事故的现象,该局借鉴南昌市的经验,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封口加贴防伪标识试点工作,对正在使用的塑料封口盖(膜)从结构上进行改进,并在每个塑料封口盖(膜)上加贴一次性易碎镭射防伪标识。

  据悉,液化石油气瓶封口加贴防伪标识后,一经启封,难以复原,既能有效区分各加

气站的充装责任,又能防止人为过气,确保充气量准确。市民只需刮开标识涂层,拨打防伪电话即可查询真伪。广州市质监局与省防伪行业协会经过协商,目前首批防伪标识已在印制中,预计近日将首先在番禺区投入使用,之后逐步在全市推开。

  广州市质监部门表示,各地质监部门对不同液化气瓶的充装量都作了规定,而不同的液化气瓶制造厂家生产的气瓶质量各有不同,有15.5kg、16kg、16.9kg等几种标重,在瓶体的防护罩或铭牌上都有标注。质监部门提醒广大液化气用户,应注意看懂液化气瓶标识,在购买回液化气后可以自行测重并推算出实际的液化气净重。

  另外,液化气瓶的使用期限为15年,自气瓶出厂之日起前3次每4年检验一次,最后一次的检验周期为3年。检验合格的气瓶在瓶阀处和瓶体上有检验环和椭圆形检验色标,用户在使用液化气时可通过查看气瓶出厂日期、检验环、色标等标识来识别其是否为合格气瓶,以避免其“超期服役”,给自己和家人的安全构成威胁。

  据了解,广州市目前共有600多万个液化石油气瓶。今年6月中旬,番禺区已经在广州市率先进行了“限制最低总重量”的管理模式,以保证九成以上的瓶装液化气的装气量在14公斤这个国家最低标准以上。

  时报记者朱蕾 通讯员吴胡微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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