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最后关头“战胜”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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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08:22 重庆时报 |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个税征收门槛有望提高到1200元,可国务院法制办最后提交到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草案修订稿为1500元,为何又提高了300元?对此,记者专访了我国著名财税法专家、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隆亨教授。刘教授从1979年开始,参与了我国三次修订个人所得税的法律进程,今年仍然是本次法律修订的专家组主要成员。 1500元今年7月才确定 对于这次个税法的具体修订方案,各方尚有不同意见,主要就集中在是提高到1200元还是1500元。我们最初也是提出了这两套方案。修订方案从2001年就开始拟订,直到今年上半年都还是1200元,1500元是今年7月才确定的方案。 方案一涉及给地方机动权 如果采用扣除额每月为1200元的方案,就涉及到一个是否需要给地方的机动权或调整权问题。为了区别地区收入、生活水平的差距,照顾到各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我们为1200元附加了一个条件,即可以考虑在扣除额下省级地方政府有调整幅度(如+25%%)的权限。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程序加以实施。但我认为1200元的费用扣除额还尚不足以达到对费用扣除额所进行修订的力度。 方案二全国“一刀切” 如采用第二套1500元的方案,则可实行全国统一的费用扣除额标准,不再给地方调整幅度权。好处是简洁、明了、征收方便,我个人当时也是倾向于1500元为全国统一的费用扣除标准这个方案。1500元充分体现了法律的适应性和前瞻性。法律不能朝令夕改,1200元相对低,1500元就可以作为明年后年,甚至更远的标准。据《京华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