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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火”车主率众砸店逐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09:17 武汉晚报

  车停酒楼门前遭遇小偷“拍门”

  “窝火”车主率众砸店逐客

  本报讯(记者周锐)停在酒楼门前的小车被小偷砸了窗,车内三四万元现金被盗走。车主冲冠一怒,率20余人冲进酒楼,赶走进餐的4桌客人,砸了酒楼的场子。

  前晚10时,记者接读者报料赶到武昌中山路的渔人码头海鲜酒楼。一楼大厅除了几个营业员外,没有一位食客。大厅里一片狼藉,地上全是掀翻的桌椅和破碎的餐具。

  据酒楼楼面主管王小光介绍,事发于当晚9时30分。后来,闹事者和当事车辆均已被闻讯赶到的警察带走了。

  王小光回忆说,闹事者之一是中午到酒店进餐的食客。该食客自称,停在酒楼门口的黑色“广本”(车号为鄂AFH807)被人砸了,车内三四万元现金被盗。冲突发生于双方的交涉过程中。

  据酒楼保安称,食客是下午2时30分前后离开酒楼的,保安发现车子遭遇盗窃已是下午5时。小偷是什么时候动的手,他们不清楚。但事发于他们的营业时间之外(下午2时30分———下午5时为酒店打烊时间),酒楼对此没有责任。同时,酒楼也已在显眼处告示停车人———仅供停靠,酒楼对刮伤、被盗等意外均不负责。

  目前,此事正在警方的调查处理中。

  编后:车窗被砸了,包被拎了,一下就损失了好几万元,这的确是件让人恼火的事。但车主却将火撒在酒楼身上,不是凭道理而是凭武力。可恶的小偷还没进派出所,受害的车主倒先去了一回。看来,讨说法凭的还是理而不是力。如果本末倒置,通常会弄巧成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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