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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多少,在阳光执法中变得透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10:14 检察日报

  “对服刑人员提出的申诉,检察机关应该在多长时间内答复?”“如果现在申诉,会不会影响今后获得减刑假释?”“对未成年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有没有特殊规定?”……8月21日上午,在山东省泰安监狱阳光执法互动现场会上,117名服刑人员和他们的256名亲属济济一堂,泰安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泰安监狱狱政科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面带微笑,耐心地解答服刑人员提出的问题。

  据了解,实行阳光执法,让检察官、监狱干警与服刑人员进行面对面的互动交流,将服刑人员和亲属关心的刑罚执行、改造计分考核、减刑假释的呈报与裁定等问题当面公开,这是泰安市检察院与泰安监狱近日联合推出的一项新举措。此举既增加了服刑人员家属对监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也有利于服刑人员安心改造,争取早日重返社会。

  (一)

  服刑人员李某在一桩民事纠纷中,因不堪被人辱骂、挑衅,出手将他人打成重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李某入狱后,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接受监狱干警帮教,认识到自己出手伤人虽然不对,但对方实施侵害在先,自己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法院量刑时并没有考虑到这一情节。在阳光执法互动现场,李某萌生了申诉的想法,但是担心提出申诉会影响自己的认罪态度,对今后争取减刑和假释不利。在妻子和儿子的鼓励下,他向到场的检察官提出了自己的问题。当泰安市检察院控申检察处副处长周长安明确告诉他,现在提出申诉不会影响今后获得减刑假释时,李某紧皱的眉头一下子舒展开来。他当场表示,要尽快提出申诉,相信法律一定会给他一个满意的答复。

  (二)

  未成年服刑人员张某,因伙同他人多次盗窃被判刑十年。想到自己宝贵的青春时光将在监狱里度过,张某悔恨不已,老父亲因为他入狱急白了头发。

  在互动现场,面对和蔼可亲的检察官,张某询问对未成年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有没有特殊的规定?当他从泰安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副处长张庆东那里了解到,对未成年服刑人员减刑幅度可以适度放宽后,张某非常激动。他安慰父亲说,因为认真改造,表现积极,他有希望在今年底获得减刑。张某父亲听后十分欣慰。张某向父亲保证,一定要好好改造,争取多减刑,早日出狱回家。

  (三)

  泰安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许正力告诉笔者,过去检察机关对监管改造工作的监督主要通过受理服刑人员控告、申诉和举报的方式来进行,属于事后监督,监督起来难度比较大。对减刑、假释的监督,是在监狱呈报法院裁定之后,检察机关才对减刑、假释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等发现问题时,服刑人员已被释放出狱。

  针对这种事后监督方式的弊端,该院变监督为配合,将监督关口前移。如该院建议监狱对呈报减刑程序做到“三公开”,即每年底公开全体服刑人员的减刑积分,每次呈报前公开拟呈报减刑的人员姓名,法院裁定后公开减刑人员的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打消了服刑人员及其亲属的疑虑,促进了监管改造。

  作者:胡爱精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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