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1500元起征点是否应“一刀切”,专家持不同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10:17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实习生李苑 金陵晚报记者傅周艳

  【金陵晚报报道】为保持税制统一、简单,《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各地不允许擅自浮动费用扣除标准。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有些地区起征点已经在1500元以上,比如深圳市,这些地区需要将标准拉回到1500元,未来擅自浮动扣除标准将被视为违法。

  对于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成志明表示赞同,“之前,各省市的个税起征点可能会按不同情况而定,主要是考虑到各地区生活水平的差异不同。但这无形中也形成了差别。”

  成志明表示,“重庆是800元以下,上海的个税起征点是1100元,而深圳的是1700元,这就是地区不公。从另一方面讲,也会给不发达地区的人增加负担。”

  成教授表示,采用“一刀切”的做法,主要考虑到公平起见。“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那么统一起征点,正表明了公民要承担相同的义务。这也是从‘全国一盘棋’的角度考虑,这样也有利于消除全国地域差距。”而南京社科院经济发展研究所所长唐启国却持相反看法。他认为,这样的“一刀切”虽然有利于国家法律法规的颁布,统一标准也可消除现有的地区差距,但“合法不一定合理”。

  “要真正达到缩小社会贫富差距的目的,还是最好按各地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起征标准。”唐教授表示,毕竟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同,像上海,深圳,广东这些经济较发达地区,居民收入本身就高,所以相对的个税起征点也应该较高些。而经济相对落后地区,起征点应相应降低。

  (编辑 小羽)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