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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区城管系统公布责任单位电话噪音举报30分钟赶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11:32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为拓展城管工作服务领域,提高城管工作服务质量,及时帮助解决群众举报和反映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昨日起,南明区城市管理局在全区城管系统实施公开承诺服务制度。向市民公布责任单位举报电话,要求责任单位对市民举报必须在两小时内赶到处置。

  南明区城管系统投诉举报电话:南明区城市管理局:58125045861244;局领导手机:7837

002;南明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57601105795525;大队领导手机:13985131117;南明区市政工程管理所:57742735778276;南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56136135614750;遵义办事处:5965921;河滨办事处:5812895;大南办事处:5220058;西湖办事处:5895763;市府办事处:5816232;二戈办事处:3925627;龙洞办事处:5400218;中曹办事处:3812540;油榨办事处:5524307;分管领导手机:7892433;花果办事处:5983644;太慈办事处:5112468;沙冲办事处:5751829;兴关办事处:5578114;中南办事处:5817543;新华办事处:5812647;云关乡政府:5508280;后巢乡政府:5790406。

  南明区城市管理局要求,南明区城管系统各单位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电话后,两小时内派出人员现场处理。凡是当事人举报噪音污染的,城区内30分钟、城郊1小时内,执法队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24小时内给当事人明确答复。

  对于推诿、扯皮、拖延不办,在岗不作为,办事效率不高的,将按照相关制度,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作者:胡玉珠 毛海峰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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