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商因走私固体废物在辽宁被判有期徒刑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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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15:50 国际在线 |
新华社24日消息:中国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走私固体废物罪判处台湾商人傅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人民币。 去年6月,台湾商人傅某为牟取暴利,将一批废电脑以转口贸易方式从美国运至亚洲某国,后又伙同他人将废电脑拆解走私进入丹东境内。 经环保部门鉴定,大连海关所查扣的这批废旧计算机配件都属国家明令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大连海关以涉嫌走私固体废物罪将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来源: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