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队临时工驾车连撞4人》追踪:临时工酒后肇事被批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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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02:11 燕赵都市报 |
本报承德电(记者邓学军)记者近日获悉,本报于7月30日报道的兴隆县交警队一临时工驾车连撞4人致1死3伤的恶性交通事故的肇事者,于8月2日被检察院批捕。肇事司机系醉酒后驾车,并且所驾车辆为报废车,肇事车所挂的冀OH8034车牌也是失效号牌。目前,事故处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承德市交警支队非常重视,指令交警四大队对事故原因进行 认定。经交警支队四大队调查,于7月31日,做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临时工徐某所驾驶的车辆为报废车,该车所挂的冀OH8034的车牌也是失效号牌。交警四大队认为,徐某醉酒后驾驶报废的机动车辆上路行驶,没能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驶入道路的左侧,违反了相关法律,其违法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而骑摩托车的陈某未戴头盔驾驶未经检验的两轮摩托车,并超载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了有关法律条例,其违法行为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原因。 对于认定的结果,当事人陈某的家人表示不满意。记者从交警四大队了解到,目前,此案已移交检察机关,并称陈某的家人应到法院起诉,主张权利。 记者另从兴隆县检察院获悉,肇事者徐某于8月2日已被正式批捕。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