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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05:45 人民网-华东新闻

  新华网报道,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站前派出所最近给火车站周边4家宰客店铺挂上白底黑框黑字的“黑店”牌匾。湖南师范大学某教授评论说,派出所的做法利大于弊,不应过多否定,并认为关键在如何完善

  法无授权即禁区 联响

  白酒兑可乐调成的“洋酒”100元一杯,上当的旅客稍有异议,就出现几名彪形大汉言语恐吓———这4家宰客店的确惹人愤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该罚款的罚款、该停业的停业,该取缔的取缔———但是,哪一条法律规定执法机关可以制作一块羞辱性的标牌挂到店铺门口去?

  对于公民个人来说,法无禁止皆可为;对于权力机关来说,法无授权即禁区。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理念。我不理解教授所称的“完善”为何意:是修订法律,去明确执法者具有这样的权限?还是默许执法者,在许多人拍手称快的时候,就可以越过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来行事?

  权力的越界,对社会造成的伤害要比个人违法大得多。在这方面,不管是并不久远的历史还是当今现实,教训实在不胜枚举。因此,严格依法办事,一直是现代行政中被放在第一位来强调的要义。假如,连有见识的学者都认为一件明显违法的事情“利大于弊”,并琢磨着如何完善以使合法起来,那么这个社会的整体法治观念,也就值得忧虑了。

  前不久,深圳一家娱乐城的所有员工都收到了《关于中秋月饼券内部配售有关事项的通知》,上面说“饼券配售金额将在7月份工资中予以扣除”

  月饼该由谁来推销

  王锦南

  据说去年该娱乐城就采用了这种方式,今年继续沿用。这种强制推销的背后,隐含着娱乐城管理层的霸道作风,也显现出政府部门的监管不力。

  娱乐城员工当然可以对此说“不”,但拒绝的代价很可能是被“炒鱿鱼”。与打起背包重新找工作相比,或许员工宁愿接受强制配售的月饼,“打落了门牙往肚里咽”。

  笔者以为,该娱乐城的这种做法不但粗暴地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有不正当竞争之嫌———利用自身资源强行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有关部门应该对这些情况进行调查和规范,防止这种违规现象的蔓延,还员工一个公道,也还市场一个良好的竞争氛围。

  《华东新闻》 (2005年08月25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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