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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出资8000多万帮困助学将发放助学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09:16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吴华)上海城乡特困家庭又将拴上一条新的“保险带”———继8月份调高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后,特困家庭中接受义务教育的中小学生又将普遍获得帮困助学的有效扶助。这是昨天从“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帮困助学工作会议”上传出的信息。

  出资8000多万帮困助学

  据民政部门抽样调查统计,截至2004年底,本市城乡低保家庭中困难初中、小学学生约3.9万人,占全市中小学、初中学生总数的3.82%;全市城乡低收入家庭小学、初中学生将达9.33万人,占全市小学、初中学生总数的9.15%。仅200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帮困助学政策的学生人数达到12.02万人次,受助金额达1089.2万元。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从新学期起,市区两级政府投入8000多万元,继续加大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帮困助学力度,帮助本市户籍低保家庭、特殊困难家庭和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在帮困助学的过程中,民政部门负责本市城乡低保家庭和特殊家庭学生的资格审定、助学券的印制和发放,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对持有助学券的特困学生落实“两免一补”(减免杂费、减免书本费和补助生活费)等帮困助学措施。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将可享受减免杂费、发放助学金等多种形式的资助。

  校服费午餐费也有减免

  另据有关部门介绍,对本市特殊教育学校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也已实施免交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课外教育活动费等政策。市民政局、市残联还设立了康复专项资金,市慈善基金会还设立专项基金,用于困难家庭学生的康复和生活资助。目前,各区县仍坚持对困难家庭学生的校服费、活动费、午餐费等其他费用采取“减、免、补”的措施。本市普通高中、中职(中专、技校)的家庭困难学生也得到各种形式“减、免、补”的资助。

  教育收费标准网上公示

  本报讯(记者刘昕璐)小学,执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即每学期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合计为一期课改150元、二期课改210元;初中的执行标准为一期课改240元、二期课改280元……为规范包括学前教育、中小学、高等教育在内的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收费行为,昨天,市物价局公布了“2005学年本市主要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经过市物价局、市教委以及市财政局的核准,物价局昨天将“2005学年本市主要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www.shdrc.gov.cn)以及上海市价格信息网(www.wj.sh.cn)上作出全文公示,以备市民查询。

  市民如发现学校招生简章公布收费标准低于正式公示标准的,有权要求学校按招生简章公布标准执行;如发现招生简章公布的收费标准高于正式公示标准的,则都应按正式公示标准执行。如发现收费违规,可积极拨打市价格投诉中心电话12358或市教委热线52381363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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