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妻子捉奸反要向“二奶”道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09:54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妻子在丈夫提起离婚诉讼后,明知丈夫在外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可又无证据作证。为了取得证据,妻子带人把丈夫与第三者抓了个现行,并拍摄了丈夫与第三者的裸照,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供。妻子的这一行为惹来一场官司,第三者以其行为侮辱人格、侵犯隐私权为由,向法院提起名誉权诉讼,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交出

全部照片及底片,并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前日,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宣判,判决被告胡某向原告陈某赔礼道歉,驳回原告陈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捉奸在床并拍摄照片

  据原告陈某诉称,今年5月17日凌晨1时许,原告与男友李某在租住的房屋内就寝时,胡某带人踢开房门,辱骂原告及其男友。原告当时未穿衣裤,被告带来的人中,有的抓抢原告的衣服和被盖,不让她穿衣裤,有的用照相机对其裸体进行拍照。邻居报警后,胡某等人的不法行为才被赶到现场的公安民警和围观邻居制止。

  事发第二天,陈某一纸诉状将胡某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被告胡某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交出拍摄的照片及底片并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诉讼中,原告以胡某将照片到处散发为由,变更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

  被告控诉原告毁了她的家

  胡某与丈夫李某曾是恩爱夫妻,有一个懂事的儿子。从2002年起,妻子感觉丈夫对家庭开始冷漠,后来发现他有了第三者。为了顾全家庭,胡某苦苦哀求丈夫能回心转意,可丈夫在两年前竟离家在外租房居住。正在上中学的儿子受不了家庭变故的打击,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胡某潸然泪下地说:“是第三者毁了我幸福的家庭啊!”

  今年5月,胡某突然收到丈夫的离婚起诉书,这让她痛心和失望。为了让有过错的丈夫在离婚时能够赔偿自己,胡某决定采用自己的方法收集证据。在接到开庭传票的当晚,胡某便邀约亲友,带上照相机强行闯入第三者陈某的租住房内,将丈夫与陈某同居抓了个现行,并拍摄下了他们的裸照。

  随后,胡某将照片作为证据交到法庭上,要求判令丈夫赔偿精神抚慰金8万元。法庭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李某对照片事实予以认可,表示愿意赔偿精神抚慰金。法庭判决双方离婚,同时判令李某赔偿胡某精神损害金3000元。但在陈某告胡某的案子里,胡某被判向陈某赔礼道歉。(王鑫、向明)

  公民有检举、控告的权利。只要是依法行使的,其检举、控告的行为就是合法的,即使反映的情况不实或者不完全属实,也是正当行使权利的行为,不是侵权行为。

  但是,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且无法律的授权而带人强行进入原告的住宅,扰乱了原告的生活安宁,侵犯了原告的隐私利益,构成侵权行为,应当向原告赔礼道歉。以“捉奸”的方式收集证据并不可取。(来源:广州日报)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