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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失窃报警 急煞同车乘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09:5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据《北京晚报》报道,22日下午2时30分,因为北京市公交车上的乘客发现手机失窃,一辆320路公交车被迫停在甘家口商场门前等待民警来调查,许多被困在车上的乘客纷纷表示了自己的不满。

  乘客:赶火车等待不及

  “汽车开到甘家口商场时突然不走了,过了近10分钟才知道原来前面有人丢了手机,报了110正在等警察到来。”乘客杨小姐说,由于这辆车是由中关村开往北京西站的,不少带着大包小包的旅客都很着急。几分钟后有人开始砸门,一个小伙子不顾售票员劝阻拉开车窗跳了出去。

  民警到达现场后,把事主带下车问话,等着赶火车的旅客越来越急,民警只好在查验了火车票后将这些人先放走。但不少乘客跟着一拥而下,原来车里近百人只剩下了20多人。“公交车上这种抓贼的老办法是不是该改改了,白耽误工夫还没什么作用。”杨小姐说。

  事主:将心比心应该理解

  因为被带往派出所做笔录,记者没能联系到丢手机的事主。不过同样在公交车上丢过手机的张先生至今对当初的急切心情记忆犹新。“这种事轮到谁头上都会着急上火。不管怎么说,关门查还是有很大希望抓到贼的,这种事虽然不可避免要耽误大家的时间,但我认为将心比心还是应该理解的。”张先生说:“为什么路上堵20分钟能忍着,配合抓贼等20分钟就忍不了呢?”

  警方:不能只考虑自己利益

  针对此事,警方表示,民警在接到110布控赶到现场后,如果事主有比较明确的怀疑对象,案件可能较容易破获;没有明确怀疑对象或者发现财物丢失时贼已经脱身就不好办了。双方不能只强调自己的利益,目前也很难找到能兼顾双方利益的办法。

  专家:解决方法应与时俱进

  记者为此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主任毛寿龙。毛教授认为,事主被窃,特别是盗窃数额达到了刑事案件立案的程度时,他的个人利益已经高于整车乘客在时间上的利益。“每个公民都有义务配合警方破案,因为公共安全需要每个人的贡献。当然,警方和公交公司也应考虑为受影响的乘客出具证明,避免公民因迟到而被单位处罚。”毛教授说,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过去将一车人拉到派出所也没人提出异议,现在等上十几分钟就有人不耐烦,因此是否可以依据具体情况做出灵活处置,有急事的乘客是否能主动自证清白并留下个人信息再离开。“但例外不能太多,毕竟事情危及公共安全。”(张卉)(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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