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严惩非法煤矿 死1人罚百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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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11:09 法制日报 |
本网北京8月24日讯记者蔡岩红率先实施煤矿死亡一人赔偿20万元的举措后,山西省再出新规,对非法违法煤矿造成的死亡事故,除对死亡职工给予不低于20万元的赔偿外,每死亡一人还要给予100万元的经济处罚。 据了解,今年1至7月,山西省各类煤矿共发生事故90起,死亡316人。其中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6起,死亡183人。这6起特大事故全部发生在非法违法煤矿。为了加大 非法违法煤矿的成本风险,迫使其无利可图,知难而退,山西省委省政府拟出台相关措施对之进行严厉打击。此外,山西省还将对在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方面工作不力的党政人员给予严处:乡镇辖区内发现两处非法煤矿的,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免职;发现两处以上的,乡镇党政一把手免职;非法煤矿发生死亡事故的,视死亡人数,将给予乡镇党政至县党政一把手和分管负责人免职或撤职处分。(责任编辑:杨凯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