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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爱心的“监护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13:12 信息时报

  王纪旺 研究生

  “由于一直以来对海外捐赠缺乏规范、严格的管理,目前出现了捐建物年久失修,变更使用性质,有的捐赠去向不明,捐赠者或其后辈颇有微言。”这是白云区人大常委会侨委主任罗树德关于加强海外捐赠管理的陈述(据《信息时报》8月24日A11版)。

  对海外捐建物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对善款去向进行监督,给捐赠者存留物证作纪念———笔者以为这是一项值得称道的捐赠管理模式。因为,相对于其他物品和款项而言,这些来自海外的爱心款物,并不只是一种数字和上的汇集,而更是代表了海外赤子和国际友人对中国慈善事业的关注,对国内民众的一种善意。因此,基于这种来自海外的最大善意,作为善款善物的接受者和管理者,有责任使这些表征了爱心的钱物真正流向捐赠者指定或者急需的地方,使捐建物真正实现物尽其用,以此来呵护可贵的拳拳爱心。

  然而,理想与现实毕竟是存有距离的。在现实中,爱心捐赠款物被浪费、挪用、盗用甚至侵吞的现象并不是个别情况;捐建物建成后长期得不到合理有效使用的事件也时有发生。而这些与善良的爱心极不相协调的现象得以发生,只能是让人们的爱心受到前所未有的重创,使慈善机构遭受严重的信任危机,从而给慈善事业的良性发展制造潜在的障碍,影响爱心的持续和扩展。有事实表明,这已成为我国慈善事业发展道路上的重要绊脚石。

  因此,既然我们呼唤人们的爱心,期待社会美好风气的形成,那么对于这些出于爱心的捐款和捐物,我们有理由给其增加安全保障:保障款物以透明公开的方式得以合理使用,保障捐建物能够发挥正常的用途。只有以这种“看得见的方式”给爱心一个合理的交代,我们才能期待爱心在民众的呵护中得到继续滋养和孕育。(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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