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台"教学事故处理办法" 严管教学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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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16:15 中国广播网 |
中广网武汉8月25日消息(记者王志刚)24日,武汉市教育局出台《武汉市中小学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试行)》,对全市中小学教学管理制度进行规范。教师擅离课堂、拖堂,或布置大量机械重复和抄写的作业都将被列为教学事故,情节严重的事故责任人将被严重警告直至停聘。 该办法规定,教师上课迟到超过3分钟、提前下课超过5分钟或拖堂超过2分钟即可视为 一般教学组织事故,拖堂10分钟即为重大教学事故。教师不备课上课;上课无教案,或完全使用旧教案上课也被列为教学事故。如果教师布置大量机械重复和抄写的作业,或布置超过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作业量,责任人将被警告直至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各种评选、奖励资格。教学事故还包括教师批改作业马虎随意、上课时接听电话等。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陆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