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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法院 设“讨薪”绿色通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16:46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戴应凯通讯员陈维山

  本报讯 昨日,晋江市法院出台《重大劳资纠纷案件应急处理办法》,将为农民工开设讨薪“绿色通道”,简化手续,快捷办案。

  重大案件农民工可免诉讼费

  按照《办法》,对于10名以上农民工起诉的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法院将遵循简便快捷、重在调解、快速变现的原则,为农民工开设“绿色通道”,简化手续。对案件诉讼费的交纳,只要农民工提出申请的,一律准予缓交或免交。

  《办法》要求,农民工口头起诉的,只要符合立案条件,立案庭、人民法庭也应当即立案受理;手续不完整的,在先立案的同时,给予必要的诉讼指导,引导农民工提供相关手续。

  案件必须由劳动仲裁部门处理的,应及时与有关劳动仲裁部门联系,引导农民工申请劳动仲裁。

  调解不成将尽快作出判决

  立案后,法院将立即通知用工单位负责人到庭调解,敦促其自觉履行给付义务。对提不出抗辩理由,又拒不主动履行或逃匿的,将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扣押其财产;有先予执行必要的,果断先予执行;调解不成的,将尽快作出判决。

  对于案件还在劳动部门仲裁阶段,农民工向法院反映用工单位恶意转移资产的,将引导农民工及时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财产保全。

  农民工申请强制执行的,由受理案件的人民法庭或民议庭直接执行,优先办理。需要拍卖、变卖用工单位财产的,执行庭拍卖组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用工单位有多个债权人的,执行款将优先用于兑现农民工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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