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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小学保险和教学材料严禁学校统一办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16:52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陈挺

  本报讯记者从昨日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电视电话会厦门分会场获悉,厦门今秋中小学的收费标准将保持不变,厦门市教育局表示,厦门将实施“阳光收费”,并严禁教材搭车、私自扩大收费标准项目等各种行为。

  厦门市教育局局长刘金桂在昨日会上表示,统筹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外来农民工子女免收借读费的规定继续落实,继续严格实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学校为学生统一办理保险、征订和购买教辅材料,除省教育厅统一公布的教学用书目录外,禁止其他任何部门、单位向学校印发材料和教材搭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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